李海默:扎实推进市县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来源: | 日期:2017-09-28 08:29:22
扎实推进市县巡察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中共白银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海默
党中央在党内监督条例和巡视工作条例中均对市县巡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并专门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作为配套制度,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保证。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我认为,贯彻好落实好《意见》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求实效。
提高政治站位,在“严”字上做文章。开展巡察工作必须“严”字当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体现政治要求,把牢政治关口。要严把政治巡察方向,加强对巡察干部政治培训,提高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作用强不强;突出党的建设这个关键,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党建工作实不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重点,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严不严。要对问题线索进行政治分析,坚持“三级审核”,巡察组把好问题线索发现关,巡察办把好问题线索梳理关,巡察领导小组把好问题线索审核关,深入查找问题本质、探究政治根源。要严肃政治巡察氛围,坚持做到“三个营造”。营造开局氛围,坚持每一轮巡察都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动员大会,将被巡察单位置于公众面前,扩大巡察的知晓率;营造反馈氛围,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告知,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震慑氛围,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同期发声,大力宣传巡察工作。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员库,选优配强巡察组长,严格规范巡察人员行为,坚持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上报就是渎职的原则,对违反巡察纪律的巡察干部坚决予以撤换。
紧贴基层实际,在“细”字上下功夫。从“细”处入手,是巡察工作稳步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巡察层级要细,市级层面要对市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县(区)直重点部门开展巡察,市直部门要对本系统二级单位开展巡察,县区要对村(社区)开展巡察,整合巡察资源,扩大巡察覆盖面,提高巡察实效。巡察流程要细,要形成从队伍组建、人员培训、巡察进驻、组织巡察,到线索梳理、巡察报告、意见反馈、整改落实的完整链条。队伍组建要考虑每位巡察干部的工作经历、性格特点、地域等因素,合理搭配财政、审计、纪检相关人员,凝聚强大“战斗力”。组织实施要重点突出如何发动群众、如何开展谈话、如何接待来访、如何受理线索等细节,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巡察方法要细,要用好用活查阅账目、进村入户等有效方法。查阅账目要重点查看项目建设管理、“三公经费”开支等情况,通过细翻细查,从点点滴滴中发现被巡察单位在管党治党、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村入户要根据被巡察对象的服务领域、工作流程、工作权限、工作实效,“点对点”深入了解情况。特别要通过走访基层群众,倾听群众诉求,查看发放惠农惠民资金账簿和实物,印证问题的真实性。
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字上求突破。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向深处用力,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公权力最集中的地方重点查,从重严肃查处自导自演、明知故犯的人和事。突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以政策为标尺、以事实为依据,不轻信、不偏信、不乱言,深入查找扶贫不精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对照权力清单,聚焦关键权力和主要风险点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一线督查指导,主要看巡察方向是否正确、环节是否规范,重点是否突出、方法是否管用、震慑是否形成,确保巡察工作不走过场。要深入研判问题线索,本着求质量、不求数量的原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尺度,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梳理问题、定性问题。
强化成果运用,在“实”字上见成效。要坚持“实”字托底,紧盯问题抓整改,解决问题求实效。问题整改要实,紧紧盯住巡察反馈移交的问题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事关维护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和“四风”等突出问题的即知即改,对制度执行不严不实但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共性问题限期整改,对普遍性问题,及时疏理汇总,要求市县党组织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扩大成果运用,防止避重就轻,以形式主义敷衍整改。同时,通过杀“回马枪”,打消一切侥幸念头和过关心理。责任追究要实,要敢于亮剑、敢于问责,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让巡察成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对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出现错误需要追究责任的,采取批评教育、函询约谈的办法,并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既让干部切身体会到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又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通过惩治极少数来教育大多数,管住管好整个“森林”,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建章立制要实,要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向发力,固化巡察工作成果,做到管长远、见长效。逐步建立完善市县巡察工作办法,全面推动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