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宏:关键在落实 根本在担当
来源: | 日期:2014-11-25 11:23:01
关键在落实 根本在担当
中共白银区委书记 李兰宏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如同“车之双轮”、“鸟之双翼”,两者相互协调、同向共进,才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基层党委来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也是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历史使命,更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主要责任。通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精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一系列要求,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主要侧重基层党委如何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谈一些体会和认识,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牵住“牛鼻子”——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我们基层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决不能只重经济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管党治党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基层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相比,主体责任内容更丰富,要求更高,责任也更重。这方面,中央和省、市委既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决策和部署,也有制度化、具体化的安排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积极负责“不松手”、党委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总之一句话,落实“两个责任”,人人肩上有责任,千斤重担大家挑。
二、种好“责任田”——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要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主体责任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好主体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白银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与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重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着力形成“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追责”的责任体系。10月28日,召开了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训学习会,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作辅导,也要求各党委、党组、党总支书记带头授课,参会人员扩大至村社区,强化了责任传导,推动了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的“责任田”,任何时候都不能撂荒。主体责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决于“第一责任人”。具体来说,我们努力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就是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纪委精神,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带好队伍,就是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对一进行了两轮廉政谈话,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切实在认识上找准定位,在履职上强化到位。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建立乡镇纪工委、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健全全区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监督。通过列入区财政预算,为所有在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发放4800元/年的岗位补贴,提高了村监委会的工作积极性。管好自己,就是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是强化班子其他成员的分管责任。主要担当好5项责任:主动研判的责任,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承接任务的责任,主动分担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交办的工作。细化措施的责任,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的责任,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情况,及时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及时汇报的责任,每半年向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三、拧实“螺丝扣”——把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
作为基层党委,我们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促使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切实把党委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着眼于知畏知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此,一方面继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清晰界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使各项制度衔接配套、彼此呼应、务实管用,增强整体功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强化制度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接受信访举报127件次,初核违纪线索99件,目前立案23件,给予了20人党政纪处分,起到了震慑效果。
二是立足于抓早抓小。抓早,从思想道德防线抓起,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抓小,坚持从小事抓起、具体问题做起,把开展思想教育、强化提醒警示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多抓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着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三是致力于从严从实。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实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实行“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进行严格考核。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白银区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贯彻落实这次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精神为新的契机,一手抓改革发展稳定,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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