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程:保持清正廉洁需克服三种心理
来源: | 日期:2014-06-30 14:57:22
保持清正廉洁需克服三种心理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赵鹏程
一切腐败行为都是在腐败心理支配下发生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上腐败道路,总是从心理腐败开始,逐渐蜕变堕落。因此,刹住攀比心理、放纵心理、侥幸心理的闸,保持健康的心态,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做人的必修课。
一、 攀比心理作祟,丢官丢人
很多腐败行为都是攀比比出来的。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都出生于一般家庭,经过寒窗苦读、一路打拼走上现有的领导岗位。但走上领导岗位以后,看到社交圈子里一些一掷千金、花钱阔绰的大老板,他们认为自己的“劳苦功高”与现有的物质生活不相符,认为自己应该享有与这些大老板们一样的生活。但是,自己微薄的工资可能不够与这些人“吃一顿饭”或“打一场牌”的。在这种攀比心理的作祟下,一些领导干部比出了不满情绪,比出了不平衡情绪,比出了失落情绪,他们心理失衡,防线崩溃,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进行权钱交易,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不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拿的东西拿了,最终一步步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毁了自己和家庭的幸福,也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选择了从政,也就意味着选择了清贫。为官、发财只能是一道“单选题”:要发财,就别来从政;要从政,就莫想发财。既想当官,又要发财,肯定会走上一条不归路。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双规”后说过一句话: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最后是死路一条。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既然选择了为官从政,为公众服务,就必须断掉发财的念想。当官是干事的岗位,不是发财平台。权力是服务的工具,不是贪财捷径。为官从政理应“为民清廉”,绝不能“贪财谋利”,这是为官从政的起码底线。当前,利益诱惑越来越多,消极腐败风险更加凸显。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党和国家给予自己的物质待遇已经不少了、已经很好了,千万不能有过高的物质欲望,甚至利用职权乱作为。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意识、去除发财心理,谨慎对待权力、淡泊对待名利,洁身自好、守住清廉,养成一身正气。
二、放纵心理滋长,越陷越深
许多人犯错误都是从不起眼的“小节”开始的。总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地干,贪一点捞一点、收受小额贿赂是理所当然,充其量只是个小节问题,只要自己控制好,走到边别出圈,控制住别出格,打打擦边球无所谓,不会有大的妨碍。由于这种小节无害、能够自制的心理错觉,使他们渐渐地放松了自我约束,滋长了放纵心理。于是,今天贪一点,明天捞一点,最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放纵,是自我堕落的开始。在放纵心理支配下,个人欲望就会不断膨胀,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最终导致一发而不可收拾。贪官不是天生的,而是从接受一次吃请、收受一次小礼物开始的,最后发展到党纪防线崩溃。从被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大都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犯罪深渊的。如果党员领导干部抵挡不住形形色色的诱惑,没有坚定的操守,管不住“小节”,那就会积水成渊,难守“大节”,就会给党、国家、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作为领导干部,要时时刻刻做到慎独、慎微,克服“小节无害,控制住无碍”的自我放任心理,从一点一滴抓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常修为官之德,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三、侥幸心理驱使,自欺欺人
侥幸心理是诱发腐败行为的重要动因。一些腐败分子总认为自己的行为“天衣无缝”,自认为事情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认为只要自己想得仔细,便能避众人之眼,逃法律之惩。在这种侥幸心理驱使下,他们一次偶尔得手,便变本加厉一发而不可收,以致在罪恶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侥幸心理实质上是“掩耳盗铃”式的愚蠢和自欺欺人式的“假聪明”,心存侥幸最终只会断送自己的前程,走上违法乱纪的不归路。
心存侥幸,就会失去理性地判断分析,采取冒险的态度。对于被查处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有些人往往错误地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被查处,或因为政治斗争,或因为争权夺利相互倾轧,或因为没有处理好某方面的关系,或因为运气不好撞在枪口上,是不够谨慎、大意失荆州。认为自己智商高,干得巧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群众不知,组织不知,不可能出事。这些人“只想一万,不想万一”,总认为“出车祸”的是别人,“中彩票”的是自己。这种侥幸心理,事实上是低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力量,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本事。他们没有意识到,选择了从政为官,就等于选择了让自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可能再是秘密。他们没有认识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分子在党内绝无藏身之处。因此,领导干部要常怀警醒之心,明明白白做事,坦坦荡荡做人,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