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灜:用忠诚诠释担当
来源: | 日期:2018-03-21 09:29:47
2018年1月4日,这是我一生中应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从检察院转隶到纪委、监察委,成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
刚到纪委监察委工作,由于业务不熟悉,闹过一些笑话。我在浏览白银廉政网时,看到一则案例,某村党支部书记由于工作失误,将部分危房户填错类型,并漏报一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我心里不以为然,至于吗?一位老纪检监察干部告诉我,这就是“四种形态”的具体应用,发现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出现更大的错误。他的一番话让我回想起曾接触过的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都会在忏悔书中写到组织上如果能够早点发现,及时提醒,他们也不会在犯罪的泥沼中越陷越深。党的作风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由无数个细节、小事积累而成的。党风建设如此,党风的败坏也如此。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也有党性、有原则。
春节前,给我分配了一批线索,要求按初核程序进行调查。办理审批手续时,我才发现这个过程的繁琐。初核方案不仅要协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还要主要领导签字,涉及部门一把手的,甚至要市委书记签字。有了前面的经验,没敢吭声。俗话说:不懂的事情,看百问百答。我逐渐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多签字程序,为什么要一事一授权。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事烦琐、杂乱,牵扯的人员面广、复杂。由于工作特殊性,常常有人打招呼、说情,甚至通过物质金钱来腐蚀纪检监察干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既是一种内部监督制约,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保护措施。面对形形色色的腐蚀和人情关系,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越底线,触红线。严格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程序,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随时掌握工作开展、进程、进度等情况,有助于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灯下黑”的问题。同时也是对干部的最大保护。也许,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朋友、亲戚、熟人打招呼、请托,可以义正言辞予以拒绝。但面对至亲的说情,直接拒绝,可能影响亲情的和睦,甚至反目为仇。这时就可以抬出“严格审批程序”这一尚方宝剑,既能做到有理有据,也能做到有情有义。
转隶,变的是隶属关系,不变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变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使命担当;变的是工作方式,不变的是初心忠诚。我将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过硬的作风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续航发力,砥砺前行,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一份力量。
今天是正月十五,在震天的鞭炮声中,在喧闹的锣鼓声里,我的心与院子里的迎春树上花骨朵儿一样,积蓄着力量,在不久的将来绚丽绽放。
回首检察生涯,我将无愧于胸前曾经佩戴的检徽。
面对新工作,我将坚定信念、竭尽全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走向新岗位,我将更新知识结构,补齐党规党纪短板。发挥办案优势,总结经验适应新形势。
踏上新征程,我将继续初心不忘,始终牢记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政治担当。
(供稿:市纪委、监察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于 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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