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金虎:纪检干部贯彻落实《规则》要做到“学、用、守”
来源: | 日期:2017-05-31 08:21:14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出台,体现了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担当和决心。贯彻落实《规则》要求,深刻把握内涵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要着力在“学、用、守”上下功夫。
学《规则》,补足信念之钙。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作为监督执纪的执行者,必须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各种形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学深悟透,以深化学习来校正思想偏差。把学习贯彻规则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先行一步,学深一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以实际行动去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用《规则》,绷紧执纪之弦。监督执纪是纪检机关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规则》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对监督执纪权力从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范,建立起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了监督的制衡和刚性约束。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规则》,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程序,综合运用集体约谈、个别提醒谈话等方式常吹“廉洁风”,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违纪之初;要严格执行《规则》对线索初核、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对每一环节,每一步骤都仔细对照、认真落实,确保监督执纪权力规范运行。
守《规则》,夯实监督之责。纪检干部只有自身过硬,监督执纪问责才能更有底气。《规则》是“严管就是厚爱”的具体落实,对纪检干部在行使职权上进行了严格约束,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要求纪检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不私存线索、不跑风漏气、不以案谋私、不办人情案、不侵占私分涉案款物、不接受宴请和财物,并引入“一案双查”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处置,进一步靠实责任,力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纪检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严格遵守《规则》,用守纪去规范执纪,将遵守《规则》要求与落实警示教育相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规则》要求为遵循和绳墨,以反面案件为镜为鉴,深学细照,反躬自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充实监督执纪问责“底气”、增强防腐“免疫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问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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