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国:如何在基层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 | 日期:2014-07-28 11:33:17
如何在基层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白银市农牧局 纪检组长 董建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党中央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对党的建设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的政治眼光、群众情怀和忧患意识。那么,对党的基层组织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笔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对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重新认识
党的群众路线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有“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的论述。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观点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针对形势变化和党员干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高度,强调“在党的三大作风中,密切联系群众是最根本的一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面对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要求全党进一步加强群众路线工作,并且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战略思想,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的主体。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所表现的新政新风,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所表现的新政新风,一个最鲜明的亮点就是把人民群众摆在了最高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这一系列重要论述,饱含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重新认识和深深的爱民情怀,既是对党的群众工作这一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继承、坚持和弘扬,更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完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于进一步巩固党的政治优势和执政地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基层党组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被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正确选择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表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90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成就,结束了自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悲惨命运,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走向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艰苦卓绝的伟大历程,无不印证着群众路线的正确性。
党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正是因为一贯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造福群众,我们党才由小变大、由弱变强,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可以说,我们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三、基层党组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更好服务群众的体现
新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离不开坚实的群众基础。所以说群众路线是我们工作中必须坚持的政治路线。
(一)坚持“从群众中来”——正确认识和了解群众的实际需要,使决策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群众利益。 首先,要客观认识群众利益的正确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大量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形成。我们必须正视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需求,在维护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照顾好不同方面群众的实际利益。在作决策时,如果不能客观对待社会经济成份多样化的历史必然性,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体利益需求的差异性和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不能尽力满足不同社会主体的合理要求,就难以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难以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工作就会陷入被动。其次,要有及时发现群众需要的敏锐性。要改变过去“我提供什么,你享用什么”的领导方式,建立起“你需要什么,我提供什么,你享用什么”的领导方式和服务模式。要善于发现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事情,及时化解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满足群众的现实要求;要从经常性地征询群众对现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了解群众的满意程度,调整决策思路,充实和完善决策内容,满足群众新的需求;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中,捕捉新的决策信息,以适度的超前决策,引导和开发群众潜在的需求。再次,要有充分依靠群众民主决策的主动性。一切正确的决策和办法,归根结底只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工作中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必须交给群众讨论,请群众献计献策。同时,及时发现、总结、推广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经验、新典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坚持“到群众中去”——用市场的、民主的、法制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利益。一是把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与党委政府的有效服务结合起来,推动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现在民营经济已经或正成为县域经济的主体,对民间资本,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应当允许经营;凡是国有集体企业退出的领域,都应当鼓励进入;凡是给予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都应当同样给予民营企业,从而不断增加民营经济总量。二是把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与必要的行政配置结合起来,实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毫无疑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在市场发育还不成熟,人民群众对市场信息还不了解、对市场规则还不熟悉、对市场运作还不适应的情况下,如果继续沿袭计划体制的办法管理经济,绝对行不通;同时,如果完全依靠市场配置,势必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双重力量的推动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过去那种农户各自为战、东奔西投的混乱局面逐步向合理的产业分工转变。三是把鼓励竞争与扶贫济困结合起来,谋求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铁定法则。但对基础差、底子薄、交通闭塞、人才匮乏的贫困落后地区,对缺乏经营头脑、没有技术专长、缺少资金的下岗职工和农村困难户,党委和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逐步富裕起来,通过政策扶持、集中扶贫,送项目、传技术、帮资金、找出路,解决贫困地区和部分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三)坚持“融入群众之中”——转换角色,恪尽职守,塑造忠实代表群众利益的决策者形象。要使决策真正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决策主体融入群众之中是必要前提。一是必须正确把握角色。应当明确,党委和政府与群众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完全平等的。领导行为只不过是联结这种关系的手段。融入群众之中,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传统的“领导”角色转变为彻底的“服务”角色。只有沉下身心去了解群众对决策的需求心理、对已出台决策的评价反映、对未来决策走向的企盼,才能与群众一起平等协商,沟通内心世界,进而实现决策的完善与创新。二是必须忠实履行职责。把决策真正变成人民群众用来实现、维护和发展自身利益的法宝。为此,要准确把握决策依据,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决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要端正决策动机,是为谋求个人、小团体或某个组织利益而决策,还是为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而决策,是判断是否真正走群众路线的分水岭,决不能利用执政优势,去干那些利己主义的决策行为;要让决策落实好, 假如再好的决策产品,不能到达人民群众手中,就不能实现其价值,因而要充分发挥党政组织在决策中的主渠道作用,防止和杜绝“截流”现象。
总之,新的形势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要求赋予我们新的动力,党的基层组织要以开展好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坚决破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把三中全会绘制的改革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让党旗在基层组织高高飘扬。
下一篇:广安观潮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