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让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
来源: | 日期:2021-09-09 09:40:38
“邵某某同志,你好!我们是会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受组织委派,今天向你宣布县纪委作出的对于你本人的纪律处分决定。现在,请你起立,听我宣读处分决定。”
9月7日下午,会宁县纪委监委办公用房二楼。庄严肃穆的房间里,墙上悬挂着鲜红的党旗、国旗,两名工作人员身着正装,佩戴党徽,正在朗声宣读县直某部门干部邵某某的处分决定。只见邵某某表情严肃,低着头看着手里的处分决定,心情沉重,默默反思。
这也是平日里会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的场景。
2020年7月,甘肃省纪委监委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规定(试行)》,会宁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相关要求,精心制定宣布方案,认真开展宣布工作。
今年6月办公场所提升后,会宁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宣布场所布置,在宣布场所悬挂党旗、国旗,要求宣布人员着正装、戴党徽。在宣读处分决定时,要求宣布人员和受处分人员必须起立,宣读完毕后,请受处分人阅看、表态、签收、留存。随后,现场对受处分人员开展纪法教育,让受处分人认清问题,反思整改,并通过思想疏导,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继续努力工作。
“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规范宣布能够增强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有利于发挥处分决定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升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让警示教育更及时、更精准、更深刻”,会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会宁县纪委监委将通过宣布处分决定、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持续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不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供稿:柴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