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践行“四种形态”教育保护挽救干部
来源: | 日期:2018-03-16 08: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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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纪律是把“尺子”,“四种形态”就是“刻度”。“尺子”为党员干部画好了不同的“红线”,“刻度”则是对逾越不同“红线”行为的处置标准。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才能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过去一年,会宁县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严肃监督执纪问责,针对不同程度的各类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切实当好全县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的“护林员”。
下面一组数据,体现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过去一年的成绩:
“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690人次,占78.9%;
“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149人次,占17.1%。
“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罚、重大职务调整21人,占2.4%。
“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4人,占1.6%。
分析这组数据不难发现“红红脸 出出汗”已成为常态,党纪轻处、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也充分体现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严肃执纪态度。
狭路相逢勇者胜,重整行装再出发。会宁县纪委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供稿 张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