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沟镇:践行“四种形态” 严惩“微腐败”
来源: | 日期:2017-04-05 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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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件事,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坚持原则,为群众开具便函时先要核实具体情况,能开则开,不能开了要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会宁县丁家沟镇沈家屲村文书朱宝元在接受镇纪委诫勉谈话时承诺道。
2016年12月,市纪委督查发现丁家沟镇沈家屲村文书朱宝元于2015年6月未经调查核实为教管中心任职的文某出具了证明其身份为农民的虚假便函,文某以此为据违规办理了蔬菜牛羊贴息贷款。为此,市纪委要求文某进行深刻书面检查;村文书朱宝元受镇纪委诫勉谈话。
近年来,会宁县丁家沟镇结合市县督查、巡察进一步严格落实“四种形态”,把治理基层腐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从盯住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防止党员干部从小问题走向违纪违法。
2016年12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丁家沟镇10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巡察,县纪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镇纪委根据县纪委调查情况,对涉及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的2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通报批评6人,诫勉谈话15人,上交违纪资金3045元。
“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巡察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们通过及时开展入脑入心的提醒谈话,确保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自己可能要犯错这一事实,将问题控制在早、解决在小,避免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这才是真正对党员的严管厚爱。”丁家沟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丁家沟镇严格践行“四种形态”,严查基层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供稿 张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