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滩乡:组建志愿者队伍拓宽党风政风监督渠道
来源: | 日期:2016-08-04 07:41:26
分享
近日,会宁县草滩乡制定出台了《草滩乡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并组建了全县第一支乡镇级别的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队伍,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全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管理办法》对志愿者应具备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以及对志愿者的监督管理、奖励惩处等做了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计报酬,无私奉献;愿意接受草滩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和管理;在草滩乡辖区工作或居住且关心、支持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公民,经个人申请、乡纪委监察室审核同意,即可加入志愿者队伍。目前,已确定了5名符合条件的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
志愿者反映问题时填写《草滩乡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反映问题呈送表》,以电子邮件、邮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呈送乡纪委。
志愿者是乡纪委的第三只眼睛,是党和政府基层政治生态的义务保健员,是监督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的补充力量。乡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将对各村实现零距离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供稿 邓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