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店镇纪委:“三个加强”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 | 日期:2015-12-22 08:25:15
分享
今年以来,会宁县太平店镇纪委围绕中央纪委关于纪律审查的新精神新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突出抓早抓小,充分强化执纪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凸显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
一是加强纪律督查。对全镇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督促落实党组织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督促落实各村各部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把“四风”问题纳入纪律审查重点,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二是加强提醒约谈。按照中纪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提醒、预防和纠错,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对全镇政风行风测评排名靠后的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逐一约谈,督促整改。对全镇25名村干部、7名镇属部门负责人、7名党政班子成员和5名科级干部分类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在全镇开展窗口单位、关键岗位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充分发挥县反腐倡廉宣讲团作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巡回宣讲3次,2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120余人到会宁县检察院全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