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川镇:突出“五责”推进“两个责任” 落实
来源: | 日期:2015-12-17 08:23:17
今年以来,会宁县平头川镇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以“五责”促进镇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跟紧、细节上周密,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明责”。镇党委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镇干部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镇党委书记和各村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镇干部学习会和镇村干部宣讲会,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的认知程度。通过反复讲、重锤敲,强化全镇干部履职尽责和“一岗双责”意识,使全体干部真正明白“廉政建设、人人有责”,做到“守责不失职、尽职不推责”。
二是多措并举“定责”。严格执行《平头川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党委领导班子5个方面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5个方面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4个方面的领导责任、纪委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实现了责任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细化分解任务,促责上心上肩,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对分管站所、单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党支部、中心站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三是主动作为“担责”。出台了《平头川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制度》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将反腐倡廉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使镇党委既做“领头羊”又当“排头兵”。积极开展“三述”活动,今年7月,组织全镇副科级干部14人、镇属单位负责人3人、村级负责人18人开展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推动“一把手”自觉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镇纪委认真做好“三转”工作,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开展村监委会培训、信访工作学习、专项督查、案件办理等一系列活动,真正做到纪委既是“执行人”又是“清道夫”。
四是全面规范“履责”。开展镇党委书记听取班子领导、镇属机关负责人及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召开集体约谈会议,要求各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组织各中心站所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共排查风险点163个,并制定了对应的防控措施。镇纪委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收集各类信访信息共22条,并全部处理化解到位。
五是严格监督“追责”。镇纪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方式,倒逼工作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平头川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共核查案件2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等督查活动11次,印发督查通报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