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钰:“五抓五到位”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来源: | 日期:2016-11-02 09:30:23
“五抓五到位”贯彻落实《问责条例》
中共靖远县委书记 郑 钰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靖远县委坚持“五抓五到位”,通过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保障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抓学习领会,确保要义把握到位。《问责条例》颁布实施后,靖远县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第一时间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并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辅导报告、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形式,有层次、有重点、有节奏的学习宣传,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确保《问责条例》的精神入脑入心。
二是抓关键少数,确保表率示范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成员是贯彻实施《问责条例》的责任主体,必须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重要性,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示范,把自己摆进去,逐条对照检查,及时整改落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真正做到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靖远县委紧盯“关键少数”,结合“两个责任”落实的督查和巡察工作的开展,持续向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我坚持在对班子成员和乡镇部门“一把手”约谈中,将《问责条例》作为必谈的内容,在全县重要会议上,将《问责条例》作为必讲的话题,通过经常性的强调和灌输,传导压力,强化和压实了“关键少数”的政治自觉、政治责任。
三是抓任务分解,确保责任细化到位。《问责条例》不仅把问责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纪委,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构筑了全方位覆盖、无死角落实的链条体系。各级党组织及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主动担责,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具体、到岗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做深做细中落实责任要求,在抓严抓实中强化震慑效应。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把监督做细做实,增强监督实效,做到动真格、敢碰硬,使问责利器在实践中见实效。靖远县委将按照《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举措,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常。
四是抓严格执行,确保效果显现到位。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贯彻《问责条例》,既要加大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又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查准核实,让被问责的人心服口服,起到问责一个人震慑一大批、问责一个组织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的良好效应。《问责条例》出台以来,靖远县委共处理党员干部62人,其中:函询7人,诫勉谈话10人,约谈6人,告诫谈话4人,党政纪处分35人。今后将继续在严肃执行《问责条例》上下功夫,勇于铁面问责,对失职失责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姑息,以问责促担当、以担当促实干,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是抓总体统筹,确保工作推动到位。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归根结底,是要通过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服务群众、开创事业、推动发展上来。靖远县委将把改革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作为评价和检验问责效果的重要参照系,倒逼和督促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以严细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好“五大发展理念”和“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部署,全力抓好精准扶贫、保障民生、改革创新、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好新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