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调度会议
来源: | 日期:2023-11-29 10:17:34
11月28日,景泰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调度会议,对配合开展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景泰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会议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一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尤其是推动追责问责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市纪委监委关于追责问责工作的具体安排上来,坚决支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二要坚持从快、精准查办生态环保问题线索。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问题线索,要坚持快查快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分类办理,明确责任,健全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做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要强化分析研判,注重摸清背景,提出科学精准处置建议。要科学高效办理,加快报件流转,合理统筹安排,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处理情况,强化沟通衔接,稳妥处置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区分情况,把握界限,防止执纪问责简单化。三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重点内容落实情况、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对于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不力、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部门,特别是拖延整改、敷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警示威慑效应。对迎检过程中发现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及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