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出台重点项目监督实施办法 助力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来源: | 日期:2022-12-08 09:07:35
近日,景泰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强化重点项目监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全面监管、全程监督,为积极预防重大工程项目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助推全县重大项目廉洁、规范、高效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办法》包括总则、监督方式、监督内容、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和附则等六个方面,重点聚焦项目审批程序、征地拆迁、土地出让、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项目实施主体及相关职能部门等重点岗位,是否存在工作不尽责、履职不到位、庸政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不按程序办事、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拆迁补偿等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同时,紧紧围绕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28项督查清单,详细列明“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未按规定招标”、“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常见表现形式,通过对照清单可全程监督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跟进监督项目完成情况,切实提升了重点项目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办法》规定,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监督制度,对重点项目或企业的重点事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依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模式,开展“室组地”联动协作,将单打独斗变为联合作战,推动监督质效“双提升”。同时,明确规定了定期协商、协作配合、工作通报、线索移送等四项工作机制,及时就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互相协商,对查处的“四风”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护航项目建设廉洁高效、阳光规范实施。
“重点项目建设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办法》落实,聚焦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着力加强“嵌入式”“清单式”精准监督,助力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推动形成高效建设项目的良好局面。
县纪委监委将对影响和阻碍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问题,视情况制发“两函两牌”,即下发提醒函,亮黄牌提醒;下发督办函,亮红牌警告。对拒不整改、消极懈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