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巡审结合”精准发力 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日期:2020-08-06 16:02:32
“财务管理混乱,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往来账核算混乱又长期不清理……”这一系列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发现,源于景泰县委巡察机构日前联合县审计局对5个经济体量大、人员多、账目繁杂的部门单位开展的一次“巡审结合”。
今年以来,景泰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使用“巡审结合”,整合工作力量和优势资源,同步开展政治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形成“以巡促审、以审助巡、同向发力、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巡前突出谋划联动,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在安排本年度巡察计划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被巡察单位。对要“巡审结合”的单位做到巡察、审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巡察开始前,精心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邀请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的业务骨干讲授相关专业知识,着力强化履职能力,增强巡审工作的洞察力。巡察进驻前,巡察组通过调阅审计报告和相关审计数据,安排审计相关人员全面介绍被巡察单位接受审计监督情况,提出需要巡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为政治巡察工作提供精准的目标靶向。抽调审计部门主审或参加过巡察的审计骨干人员编入巡察组,充分发挥审计人员在财务、项目等领域情况熟、业务强的优势,查深查透、提升巡审质量。
二是巡中突出协同配合,确保精准查证问题。巡察过程中,实行巡察、审计人员一体办公、工作一体推进、成果一体运用,实现巡察与审计的深度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坚持发现问题“双向印证”原则,对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问题,及时应用审计专业手段,对重点项目、重点人员优先核查,特别是对扶贫惠农等民生问题,以及项目进展滞后、工程监管不力、违规拆分项目等问题深入挖掘。对审计发现需借助巡察作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巡察组进一步从政治巡察角度跟踪,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及违规现象背后的责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整合巡的优势和审的手段,有效发挥巡察和审计“双监督”叠加效应。
三是巡后突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如果整改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巡察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在巡察整改中,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研究、逐条剖析,把反馈的每个问题都当做“必答题”,并细化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报告整改情况,同步抓好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有效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不让老问题“击鼓传花”,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本次“巡审结合”中审计参与发现涉及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等财务方面问题17个,涉及项目滞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违规分解项目等经济问题9个,发现问题线索4条。通过巡审结合,较好地实现了力量上相互支撑、工作上相互补位、资源上相互整合,增强了监督合力,巡察威慑震慑力持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