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四个到位”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工作
来源: | 日期:2016-01-20 08:26:10
分享
2015年,景泰县纪委将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考评机制确定为纪检监察特色创新工作,通过做到宣传、质询、征求意见、公开“四到位”,实现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不断提高村(居)务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宣传到位。在考核工作开展一周前,要求将“双述双评”的时间、地点、程序、对象等内容利用公开栏、民情小报等形式予以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晓面,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质询到位。述职述责结束后,参会村民就有关问题当面进行质询,“双述双评”对象当场作出答复或说明。质询时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针对问题当场作答,必须有效解决问题,必须让群众满意。
——征求意见到位。变单一评价为多点评价,乡镇领导、驻村干部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整体评价,全体参会村民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双述双评”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形成了“上评下、下评上”的全方位、立体式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的准确度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公开到位。“双述双评”结果经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当场公布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供稿 寇明俊/编辑 冯钏)
下一篇:景泰县委警示教育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