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重拳整治“不作为” 让违纪干部“没面子”
来源: | 日期:2015-04-17 08:45:53
2014年以来,景泰县纪委出重拳、下狠招,在全县开展公务员“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
压力传导到位。行动开展之初,制定下发了《全县公务人员“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领导负总责,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分“制定方案、自查整改、明查暗访、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工作责任,全县上下形成了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自查自纠到位。自查自纠阶段,各乡镇、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下属单位和监管空白站所的问题排查和梳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针对干部“走读”现象,一些乡镇实行了上下班指纹机签到、领导班子成员带班等制度;针对群中反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乡镇政务大厅、部门服务窗口全部实行了工作人员佩戴胸牌、摆放桌牌上岗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工作敷衍了事,纪律涣散、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岗位责任制、离岗告示制、全面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等12项制度,加力度,抓进度,促整改。
监督检查到位。将监督检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利举措,通过“五查”法,即“日常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电话督查、暗访督查”的方式,每周开展一次日常检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个重要节点进行一次随机抽查和电话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的监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突出重点督查。年初,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集中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机关干部纪律作风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先通报、后追责。突出节点检查。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县纪委采取先电话督查、后跟踪督查、再明查暗访,“三查”联动形式,整治“节后病”。清明节前,抽调纪检干部和县交警大队干警组成4个督查组,到全县各个交通主要路口专项督查公车私用,对发现的2起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在全县通报。突出服务窗口效能督查。先后5轮(次)对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乡镇卫生院等服务窗口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进行明查暗访,共下发督查通报4期,通报单位8个。
问责追究到位。追责,是体现专项行动成效的主要依据。行动开展以来,全县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不作为问题15个,立案调查和组织处理26人(次)。查处了一条山镇居民重复申报骗取低保资金的问题,给予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人民路社区、南关社区的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针对草窝滩镇政务大厅等4个窗口单位存在的不遵守工作纪律行为,给予批评教育8人,通报批评1人,停职检查1人,效能告诫1人。针对漫水滩乡政府对群众诉求处置不力,造成上访围堵县委大门的事件,对该乡乡长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针对县疾控中心本单位财务疏于监管,致使财务管理混乱,财务资金多次被出纳私自挪用的问题,县纪委对疾控中心主任失职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根据群众反映,查处了红水镇界碑村收取低保资金用于维修渠道开支的问题,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立案调查。对县法院个别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的现象及县督查考核局、上沙沃镇领导干部工作期间公车私驾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在2014年度年终效能考核中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单位,县纪委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严肃问责,持续释放出景泰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为有效整治不作为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促进机关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供稿 艾庆春/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