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三加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
来源: | 日期:2014-11-06 08: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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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级监督委员会规范化运行,景泰县纪委高度重视,采取“三加强”措施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在培训内容上,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列入监委会成员培训计划,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农村政策、村级财务等方面知识培训,拓展监委会成员知识面,提高素质。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在丰富内容的同时使培训更能让成员接受。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严格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六有”工作要求,做到组织有机构、监督有制度、工作有场地、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办公有经费。创新村务监督工作有记录制度,要求各村务监委会统一建立监督台帐记录本,实施监督过程的记录归档。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纪委通过采取定期例行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依次到各村对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台帐是否建立、委员会机构是否真正履职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供稿 沈泰云/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