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 处理87人次
来源: | 日期:2018-07-10 06: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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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川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上半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人次,占比78.2%;第二种形态8人次,占比9.2%;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2.3%;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比10.3%。
问题线索处置加强研判。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分析研判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建立预警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4次,规范处置问题线索87件次。
纪律审查调查宽严并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在精准扶贫等民生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以及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做到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问题线索9件。
案件审理定性堵塞漏洞。对每起案件坚持“四对照、六不定”的工作制度,严格审核证据资料,确保所办案件证据确凿,违纪事实认定准确。同时,采取“八查八看”措施,定期对处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确保了党纪政务处分到位、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