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 | 日期:2018-03-07 0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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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从根本治理腐败。
治于初萌,防患于未然。平川区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开展批评教育55人,谈话函询12件次。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违纪的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处理,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使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成为极极少数。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3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8人(次),占71.7%;第二种形态70人(次),占20%;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1.6%;第四种形态15人(次),占4.7%。四种形态结构更加优化,实现“盯违法”向“盯违纪”、“管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