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31项
来源: | 日期:2016-12-05 0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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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区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考核工作进行了细化,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分解细化为3大类9大项31小项。
平川区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级指标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推进重点任务3大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指标中,根据省委“866”衡量标尺,再次分解细化为领导班子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3大项和研究部署、靠实责任、检查考核、监督执纪、请示汇报、牵头抓总、组织推动、监督检查、谈话提醒、主动作为等12小项。在落实监督责任指标中,明确了纪委的监督责任和组织协调、监督执纪、请示汇报等3小项。在推进重点任务指标中,明确了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把好选人用人关、深化廉政宣传教育等5大项16小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据可依”。
为进一步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平公正,平川区还明确了受到上级表彰和年度内在主流媒体刊发廉政稿件等加分要素以及年度内受到省市区委通报和党员干部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等行为的扣分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