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吃透 把两项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来源: | 日期:2015-11-19 08:15:1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吃透,进一步找准切合点、把握关键点、抓住着力点,真正把两项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找准切合点。要以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做到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切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科室要比对新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梳理增、改、删了哪些内容,尤其要清楚哪些内容按照纪法分开原则已划归到法律体系范畴中,迅速把两项法规践行在日常工作上,运用到监督执纪中。要认真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中组织处理、行政处分、纪律处分以及依法处理等四种处理方式的关系,做好新法规与具体工作的衔接运用。
二是把握关键点。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执纪方式,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一般性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照“四种形态”,明确监督执纪标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
三是抓住着力点。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层层传导压力,对照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使纪律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进一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有利条件。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转变执纪观念,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要对照正反面清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供稿 杨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