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财政纪检监察组:“四个突出” 督促驻在部门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来源: | 日期:2020-02-02 05: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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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纪检监察组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先后三次深入驻在部门,监督检查相关科室,要求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市委要求,做到全力筹措调度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确保防控政策落实到位。
突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协调市人行及商业银行先后于1月26日,1月28日,1月29日,1月31日分四次下达拔付疫情防控资金1089.72万元,超常规加快资金拨付流程,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下达不过夜。
突出落实坚决,执行到位。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政策要求,与市上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保障好患者医疗救治费用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的临时性补助,急需的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办理采购手续建立绿色通道,所需采购经费,先由财政确保,决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
突出解决问题,跟踪督促。结合白银实际和工作需要,认真落实并细化完善有关防控疫情财税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密切关注县区财政部门的库款运行情况,对疫情防控支出有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给予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突出资金监管,强化监督。按照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要求,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止1月31全市安排疫情防控保障资金3063.28万元,支出1057.52万元。社会募捐共116.31万元,社会募捐支出4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