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多举措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提能增效
来源:会宁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4-04-11 09:02:20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会宁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快速启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协同抓的责任体系,多措并举谋划统筹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高站位精心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委、省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下达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县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县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若干意见》和省市贯彻落实意见,研究提出了我县9项贯彻落实措施,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协调落实重要事项,切实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高标准推动改革。为进一步规范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在2021年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后,将8个派驻纪检组统一到县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实现人员力量由委机关统一调度,统筹用于案件查办、专项监督工作。在实行集中办公后,县纪委监委持续完善“室组”协同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等方面共促共推、同向同行,通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方式,增强了各室组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工作模式也由“单打独斗”变为“协同作战”,监督办案效能有了很大的提升,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重联动加强协作。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督办案工作,有效破解人员力量不足、监督效果不理想、办案能力偏弱等现实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全县28个乡镇按照“地域相近、系统推进、联动协作、共同提升”的原则划分为7个片区,采取“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的模式,以片区为单位由1名班子成员和1个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室组乡(镇)”协作专项监督、“室组乡(镇)”联合办案,实现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共促共推、同向同行,一体推进日常监督、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推动基层监督执纪实现“蜕变”。
强保障推动落实。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机制,提请县委常委会及时研究解决机构设置、编制供给、人员选派、考核激励、经费保障、办公场所和工作推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商县财政局加大对纪检监察经费的投入力度,对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划拨使用,有效保障办案经费、专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支出。加强对现有编制的使用,机关和派驻机构人员目前已基本配齐,目前空编率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