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规范执纪执法权力运行
来源:会宁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4-05-21 08:59:59
近年来,会宁县纪委监委始终秉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协调指导与推动规范相结合原则,坚持以“四个加强”为抓手,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线索集中监管,内部监督到位。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对信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各乡镇排查发现的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统一登记编号,对问题线索受理、分办、审批程序、办案期限进行全程跟踪,实行红、黄、绿三色督办机制,做到规范运作、紧密衔接、闭环管理。
加强案件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到位。落实案件管理和案件统计分析制度,定期整理、动态更新,按照月、季度、年终汇总分析的方式,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分析报告,精准查找我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将静态的统计工作和动态的案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
加强线索监督检查,坚守安全底线。案件监督管理室紧紧围绕问题线索管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谈话场所管理、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信息查询平台使用等关键环节,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做实事前预防、事萌预警、事发预控、事后总结反思,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及时纠治问题,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加强制度管理落实,强化内部监管。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工作办法(试行)》通知精神,构建“重点案件突破、复杂问题共商、交办线索协同、整体联动协作”的办案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线索集中管理、归口转办、谈话室管理使用、审查调查安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制度。同时严把线索关、制度程序关、监督管理关,实现了全委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