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从“一笔深翻款”到“一套治本策”
来源:景泰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6-10-10 09:19:14
被侵占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追回来了,虚报冒领惠农补贴的村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村集体的一本本“糊涂账”算清了……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部署要求,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牵引,同步深耕廉洁文化建设,把“查、治、防”贯通起来,把一个个“问题账单”变成群众的“幸福清单”。
查在要害——从“表面齐全”到“穿透见底”
“国家投给村里的钱,每一分都要用在刀刃上,谁也不能装进自己口袋。”在草窝滩镇青石墩村,村民说起原村委会副主任王某某被查处的事,拍手称快。
这笔“被装进口袋”的钱,是高标准农田土壤深翻项目资金。县纪委监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监督中发现,青石墩村土壤深翻项目存在明显异常:负责项目监督的时任村监委会主任王某某,同时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既当“监督员”又当“实施者”。
“这个疑点一开始并不起眼。”参与核查的县纪委监委干部回忆,项目合同、付款凭证一应俱全,资金链条表面上手续齐全。但核查组坚持逐笔穿透资金流向,发现部分深翻费用转入的账户中,有人并未实际参与土地翻耕却收到了大额深翻费,进而锁定了王某某非法占有集体资金的关键证据。
经查,王某某在该村高标准农田土地深翻项目实施期间,利用管理支付项目资金的职务便利,将本应由村集体管理的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共计36912元,构成职务侵占。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非法占有的深翻项目资金36912元作为违法所得返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户。
快查快办的前提,是办案能力的规范化支撑。县纪委监委把“三化”建设融入集中整治全过程,制定乡镇纪委履职清单,将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环节逐一标准化。同时,打破“单兵作战”模式,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建立专项攻坚联动快查工作机制,组建7个审查调查攻坚组和1个信息化监督小分队,变“各自为战”为“集团作战”。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多面广、隐蔽性强。县纪委监委坚持“小切口、大纵深”,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教育医疗、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一领域一专项”整治。同时运用大数据监督,归集民政、医保、农业农村等部门数据,对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104项惠民资金实现自动比对、实时预警。系统一旦发现人员身份信息、发放金额与政策规定不符,即自动推送预警信息,由工作人员人工核查。
“一条山镇某社区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已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这一疑点就是通过数据比对碰撞发现的。”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通过甘肃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平台共比对发现异常数据3600余条,经人工核查后转为问题线索12件。
集中整治以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695件,立案291件320人,处分267人,挽回经济损失815.2万元。
治在根上——从“一案之改”到“一域之治”
查处不是终点,治理才是目的。
针对青石墩村暴露出的村干部在村级项目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项目资金监管缺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向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制定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群众参与监督制度、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机制。
“群众参与监督”不是一句空话。新的制度明确提出:组建群众监督员队伍,对施工现场开展日常巡查;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定期开启、及时处理;通过村民会议定期通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核实,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反馈到位。
“以前觉得村里的项目就是村干部说了算,现在每笔支出都要上会、公示,我们心里踏实多了。”青石墩村一名村民说。
同时,县纪委监委联动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对全县2019年以来立项实施的4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拉网式实地核查,对项目申报、施工、验收、资金拨付全链条过筛,发现并整治问题200余个,受理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16人,处分8人。
这样的以案促治,不只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推进。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清理违规合同41份,追缴资金324.45万元,制定管理制度10项,推动“三资”管理从“突击治”向“常态管”转变;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构建“纪委监督+部门监管+社会参与”闭环机制,退回违规基金70.38万元;在养老服务领域,排查整治问题140个,推动6处闲置设施重启运营。
治理的长效,靠的是制度的刚性约束。县纪委监委在法治化建设上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和乡案县审机制,对乡镇查办的每一起案件严格把关,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在正规化建设上推动11个乡镇纪委全部实现“一书记两专干”配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激活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
防在源头——从“不敢腐”到“不想腐”
“看着他戴着手铐被法警带进法庭,对我的触动很大。”近日,在景泰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一名参加旁听的村党支部书记深有感触地说,“他才三十出头,正是干事创业的时候,却因为伸了不该伸的手,毁了自己,也寒了群众的心。”
被告人是景泰县上沙沃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某某,一名“90后”干部。因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惠农补贴、挪用集体资金,何某某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庭审当天,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1个乡镇的村党支部书记和县直机关部门单位青年干部代表旁听,把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堂直抵人心的警示教育课。
警示教育是最直接的震慑,但仅靠“不敢”还不够。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把庭审旁听、通报曝光等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常态化机制。集中整治以来,像何某某案这样的庭审警示教育已组织5场次450余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起25人,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干部。
在强化反面警示的同时,景泰县更加注重正面引导。依托一条山战役遗址、国家水情廉政教育基地等红色地标,打造“清润景泰·红廉铸魂”廉洁文化品牌。
在中泉镇脑泉村,一条18米长的廉洁文化长廊与清廉亭相连。长廊不只是“看的”——这里同时是村民议事的日常场所。村务公开评议、项目公示讨论、矛盾调解,都在清廉亭里进行。“以前觉得廉洁文化离我们很远,现在清廉亭、清风长廊天天路过都能看到,村里有个事大家也爱来这儿商量。”中泉镇脑泉村的李大爷如是说道。
“从解决一个问题到优化一类服务,从查处一个案件到净化一个领域,从教育一个干部到涵养一方风气,我们努力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亚兵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三化’建设,以廉洁文化润心铸魂,把每一个‘问题账单’都变成群众认可的‘满意清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人:柴慧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