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
来源: | 日期:2022-10-15 10:37:17
【喜迎党的二十大 忠诚担当扬正气】
聚焦巡察政治监督 纵深推进从严治党
——市委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
2015年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要求高标准推进。市委巡察机构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26445”工作模式,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巡察全覆盖任务。
注重“两个突出”,彰显巡察政治效果
一是突出政治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紧盯“三个聚焦”监督重点,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审视问题、处置问题,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紧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扫黑除恶、重点民生领域等“国之大者”,灵活运用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综合运用“12+N”种巡察方式,全面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各方面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点。2015年以来,市委共组建161个巡察组,分17个轮次对414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先后发现整改类问题5420条,移交重点人重点事的问题线索1692条。
压实“六大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44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审议通过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和改进市县巡察工作意见、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巡察成果运用等8项制度办法,为规范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市委书记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严要求推动巡察全覆盖任务落实,先后17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23次作出批示,旗帜鲜明地对重点人、重点事提出明确处置意见。三是压实党委班子“一岗双责”。建立巡察问题通报机制,在每轮巡察结束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向分管的党委班子成员通报巡察情况,督促抓好分管领域内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是压实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8项制度规定,厘清权力边界,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领导小组每轮确定巡察重点,指导制定巡察方案,加强巡中督导,及时听取汇报,审定问题线索,规范巡察报告,督促整改落实,推动用好巡察成果。五是压实巡察办统筹协调保障责任。巡察办主动向市委和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及时汇报巡察有关重要政策规定、重要事项处理、重要制度制定。强化组办会商,“一对一”会商问题线索,加强对巡察组服务保障,制定25项内部管理和操作制度,保证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六是压实职能机关协作配合责任。建立巡察机构与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强化巡察监督与民主监督、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有机融合、相互贯通、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各职能责任单位先后向巡察组通报信息357条,移交相关问题846条。
统筹“四种关系”,推动巡察提质增效
一是市县巡察同频共振。全面实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区交叉”的工作模式,由市委重点统筹县区78个乡镇街道和11个县级单位,采取市县人员混编交叉、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的方式开展提级交叉巡察,有效减轻了“人情干扰”,凸显同频共振效应。纪检监察机关以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为突破口,立案审查1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0人,诫勉8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814人。二是自查与他查同步推进。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共推动整改问题9696条,上缴违规资金401万元。将自查情况作为巡察和整改督查的重点内容,巡察、督查先从自查看起,对走过场的坚持从政治角度审视研判,从重处理。通过自查自纠解决了大量普遍性问题,为深化政治巡察打牢了基础。三是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同期发声。通过电视报刊、白银巡察微信公众号、抖音APP,发布巡察公告、进驻信息,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集中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放大巡察效应,同步曝光典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全覆盖与“回头看”同时部署。选择群众关注度高,廉洁风险指数大的单位先行巡察,分类分步推进全覆盖,对149个党组织适时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强化震慑效应。
坚持“四账管理”,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一是反馈结果“交账”。实行“双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实行“双签收”,分别由党组织书记签收个人及班子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通过“清单式”交办,明确整改内容,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双报告”,党组织书记将个人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分别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二是移交问题“转账”。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巡察报告移送、协作审核机制。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清单、巡察报告、反馈意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为日常监督提供切入点。三是现场督办“查账”。巡察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被巡察单位督查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开展巡察“回头看”,勤杀“回马枪”,对巡察整改不认真、敷衍应付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市委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12名党组织书记和13名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整改落实“销账”。巡察办紧盯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对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的短板漏洞,不断健全完善管长远、管长久的制度机制。共下发整改建议书28份,督促被巡察单位新建制度776项,修定完善制度1213项,主动上缴违规资金582万元。
建立“五项机制”,淬炼巡察铁军
一是建立人才备选机制。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财政等部门选调优秀干部,建立199人的巡察组长库,765人的巡察干部库和238人的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了巡察队伍相对固定,有效解决了人员抽调难题。二是建立挂职锻炼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机制,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县处级以下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市县两级共向巡察机构选派挂职干部44人,有效充实了巡察力量、壮大了队伍、锤炼了干部。三是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每年举办2期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每季度安排1次巡察组长专题讲座和巡察干部专题研讨;每月安排1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财务、项目等方面业务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巡察干部政治担当和综合能力。四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十不准”和市委巡察“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坚持每轮签订承诺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制定巡察组工作规则,从组织领导、巡察方式、巡察工作程序等方面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巡察问题底稿制度,确保巡察工作事事有牵制、处处有痕迹,经得起检验。五是建立后评估机制。采取不记名问卷调查方式,由被巡察单位干部对巡察组在巡察质量、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进行反向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巡察组和巡察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先后责成巡察成效不明显的2个巡察组限期补课,撤换4名不担当的巡察组员,表彰34名优秀巡察干部,推荐提拔使用28名,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张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