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全员辅导学习《规定》 提升协助综合能力
来源: | 日期:2020-03-27 06:53:08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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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重要保障。白银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全员培训会进行集中学习,确保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傅学兴同志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了《学好用好《规定》,助力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的辅导报告。
报告从“主体责任的提出及发展;着力解决四类突出问题;读懂《规定》厘清协助之责;一以贯之推动责任落实”四个方面,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纪委监委机关如何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了意见建议和方法路径。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按照《规定》要求,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推动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强化政治监督,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一以贯之协助、推动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践在行上。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把《规定》学习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个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在充分学习掌握基础上,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规定》执行彻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供稿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