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丨配合恶势力团伙“执法”太荒唐 如此“保护”引深思
来源: | 日期:2019-10-31 08:47:18
县运管所稽查人员与恶势力团伙一起追逐、拦截“黑出租车”,展开联合“执法”,看似荒唐的一幕,却在甘肃省靖远县公路上上演——
2018年8月2日,靖远县纪委监委接到市纪委监委督办的关于靖远县运管所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问题线索。经查,于富山、贾汝硕、钱文浩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明知以顾爱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追逐、拦截“黑出租车”的行为违法,却对非法稽查活动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而且更荒唐的是积极配合参与非法执法活动,客观上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充当保护伞,致使顾爱军等人由保护个人利益逐步发展成为扰乱公共秩序、谋取非法利益的恶势力团伙,并逐渐坐大成势,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客运市场管理秩序,严重侵蚀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参谋指导”,为非法组织组建提供便利
2016年8月16日晚,因黑出租司机与营运客车争夺客源,兰州班线营运客车车主顾爱军等20余人,在靖远汽车站站长胡某某参谋、指导下,在该站会议室商议组建以顾爱军为队长的非法“客运稽查队”,由顾爱军全权负责“客运稽查队”组建一事,所需经费由靖远至兰州班线的29辆营运客车共同承担。“客运稽查队”主要成员为吸毒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由靖远汽车站为顾爱军等人订购客运工作服。
“有求必应”,密切配合恶势力团伙“执法”
2016年12月21日,贾汝硕接到顾爱军的电话举报后,带领运管所稽查人员钱文浩、高某某赶到乌兰宾馆门口,顾爱军等人和贾汝硕等执法人员开车前后夹击,拦住了陈某的“黑出租车”后予以查扣。
2017年4月27日,于富山接到顾爱军的电话举报后,带运管所稽查人员杨某某赶到县中医院门口,对顾爱军非法拦截的“黑出租车”进行查扣,并以顾爱军出示的视频资料及“黑出租车”车主李某某的笔录对其进行了处罚。
……
纵观全案,在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间,靖远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于富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贾汝硕多次接到顾爱军等人电话举报靖远往返兰州的“黑出租车”的非法营运问题。于富山、贾汝硕,对顾爱军的电话基本上都“有求必应”,即安排运管所稽查人员配合顾爱军等恶势力团伙进行查处。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顾爱军等人竟通过非法追逐、拦截的方式配合县运管所共同“执法”达到了30余次。
“打压异见”,无视恶势力团伙欺霸
于富山、贾汝硕明知顾爱军等人长期采用追逐、拦截的非法方法配合运管所工作人员“执法”,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未向相关部门报告。
2016年8月以来,于富山、贾汝硕安排原县运管所稽查一队队长马某、二队队长张某某带队查处黑出租车时,两人发现顾爱军等人利用“托儿”举报“黑出租车”并非法追逐、拦截,马某向于富山和贾汝硕作了汇报,张某某向贾汝硕作了汇报,两人先后请求制止顾爱军等人的违法行为,但于富山和贾汝硕未予以明确表态,仍安排马某、张某某配合顾爱军查处“黑出租车”,两人予以拒绝。因马某、张某某二人均拒绝带队与顾某等人配合查处,2017年11月,马某的稽查一队队长职务由钱文浩接替。钱文浩等运管所工作人员在顾爱军等人多次配合“执法”过程中,钱文浩发现了顾爱军等人采用追逐、拦截的非法方法打击“黑出租车”,并将此情况向贾汝硕作了汇报,贾汝硕仍没有予以制止。
这些荒唐行为背后,则是靖远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的“乱作为、不作为”。
原县交运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于富山在《检查书》中这样写道:“对顾爱军等人非法稽查车辆的行为,我没有充分认识到存在的危害性”。
和于富山一样,原运管所副所长贾汝硕也在《检查书》中写道,“我作为领导干部,没有带好队伍,认识不清,没有及时制止经营者的不良行为”。
就这样,在于富山、贾汝硕、钱文浩等国家公职人员的乱作为、不作为下,上演了行使公权力的稽查人员配合恶势力团伙“执法”的闹剧。
打掉“保护伞”,阳光依旧明媚。2018年11月13日,靖远县纪委给予原县交运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于富山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原运管所副所长贾汝硕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运管所稽查一队队长钱文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富山一案的查处在靖远县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广大客车营运者拍手称快。
【执纪者说】作为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若法纪观念不强,遵纪守法意识淡薄,不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出来,有时反而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从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这起案件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履行公权力中决不能缩水走样,更不能乱作为不作为,不负责不尽责必然会被追责。(供稿 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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