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就地取‘财’” 别让工作岗位变为牟利商铺
来源: | 日期:2019-06-04 06:18:45
工作岗位是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珍惜岗位就是珍惜生命,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工作中却不珍惜岗位,在编不在岗,在岗不言岗,甚至有些人胆大妄为,漠视党纪国法,将工作岗位变成了他们为自己谋私利的商铺,利用岗位便利,就地取“财”,大搞腐败。
梳理归纳白银市纪委监委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一条因岗位便利形成的贪腐脉络分外清晰。
景泰县红水镇原镇长马某利用其主管财务的岗位便利,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款共计585万余元,设立“小金库”,并安排时任会计保管,由其本人负责支配和使用,其中210余万,用于支付工程款、烟酒送礼吃喝等费用……
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某视国土系统如自家的商铺,自己身居后台指挥拿项目,安排家人亲属前台合伙分利润……
像马某、万某之流,因为岗位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失去了对制度的敬畏,失去了做人为官的底线,打起“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小算盘,就地取“财”,企图凭借职务便利让身边人从中分一杯羹的,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其人,他们把工作岗位当作牟利商铺,或优亲厚友、或私分利益,或搞利益输送。这些行为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伤害的是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鱼水之情。
深挖利用岗位便利就地取“财”原因,除了违纪违法者本人理想信念丧失、私欲膨胀、目无党纪国法,不外乎长期在一个工作岗位上,看到有空子可钻,有利益可图,用岗位便利就地取“财”,久而久之,把工作圈变成了贪腐圈,把工作岗位变成牟利商铺。
强有力的监督是对干部的最大保护。要防止利用岗位就地取“财”,就要在监督上分外严格,尤其要对长时间在一个岗位工作的干部,除了加大组织轮岗交流外,更要打开全天候的“探照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让他们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个轨道上跑的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时刻刻认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工作岗位是人民给的,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民用权,坚决不能为己谋私!要始终把心钉在岗位上、钉在职责上、钉在一方土地上!
(供稿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