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例会
来源: | 日期:2019-03-26 07:35:43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形成“打伞破网”合力
——市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例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分析当前形势,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形成“打伞破网”合力,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伞破网”工作,3月22日下午,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审定了《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协调工作制度》,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参会同志就落实工作制度进行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海默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海默对目前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后指出,要合力攻坚,确保“打伞破网”工作深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主动作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严格按照《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协调工作制度》要求,落实好定期协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协同交叉办案、工作情况通报四项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完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排除阻力干扰,高效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要坚持深挖细查,形成强大震慑。把“挖伞破网”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多措并举、扩线深挖,揪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打击到位,对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深挖彻查到位;优化问题线索处置,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可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协调推进;充分发挥派驻纪检机构探头作用,严格督促被监督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对所辖行业领域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强大动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问题频发、排摸线索不到位,突出问题整治不力以及查处案件不认真等问题,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地区或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李海默同志强调,要标本兼治,开创“打伞破网”工作新局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按照“推动专项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的要求,在治标的同时着力推进治本,从源头上铲除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要狠抓日常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对一些情节较轻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强化巡察监督。各级巡察机构要把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今年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巡察机构要做到发现一起、登记一起、移送一起、督办一起。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机构移交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开展核查。要注重以案治本。坚持边查处、边警示、边整治,对被查结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要按照“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思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认真剖析、深入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措施,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建立治本长效机制,切断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利益链条,切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10家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供稿:崔红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