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调研组来银调研案件审理工作
来源: | 日期:2018-06-11 10:50:10
5月25日,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局级巡视员孙东升一行,在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龚昌明陪同下,对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案件审理质量进行调研评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海默出席座谈会并汇报工作。
李海默从坚持把案件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突出政治属性,彰显执纪特色;严格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坚持政策导向,确保良好效果;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审理工作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等5个方面作了汇报,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和市纪委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调研组成员充分肯定了我市纪检监察审理工作,认为我市纪检监察审理工作紧跟中央部署、体现中央精神、工作扎实有效。孙东升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属性摆在首位。要始终与中央纪委保持步调一致,认真学习领会监察体制改革精神,不断增强审理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厚植党执政基础的高度,审视每一起个案的处理,切实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二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探索柔性化处置方式。审理工作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运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准确定性量纪,也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策理论水平,结合被审查人的态度、退缴违纪所得、检举揭发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等情节,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审理工作水平。审理工作承担着与司法机关衔接的重要职能。在具体工作程序方面,要深入研究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有序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问题作为打开审理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总结归纳解决问题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提升审理工作水平提供有益借鉴。
龚昌明要求,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案件质量。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出台,对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理念和案件质量高于天的理念,将纪在法前和纪法衔接要求具体贯彻到执纪审理过程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二要抓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监委与司法机关顺畅高效衔接,保障政务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三要坚守标准,强化监督制约。要严格遵守证据裁判原则,完善证据审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互制约机制,力争使我们办理的每一件案子都成为“精品案”。
李海默表示,我市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惩贪治腐的工作合力,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调研组在市中院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