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 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来源: | 日期:2018-04-12 15:57:31
近年来,我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坚持以服务纪律审查工作为宗旨,加强对纪律审查的综合分析,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一、积极构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思路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面对新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结合我市纪律审查工作实际,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确定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基本职能和工作任务、要求,从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抓手,促进和保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组织机构的建立。常委会调整分工,明确一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一名专职委员协助分管的体制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在认真履行五项职能的基础上,承担各县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职责。二是工作机制的运行。案件监督管理室作为负责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室,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不断完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的接受、处置和转办等工作,实行集中管理、集体研判、分工负责、安全督办。每月组织召开机关重要问题线索排查会,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对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严格处置。三是推进机制的落实。严格落实审批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季度例会、阶段督查、专项检查等途径,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线索处置随意、审查时限过长、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时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案件进行及时督办,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
一是以制度促安全。先后制定了《白银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谈话安全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中一般性审查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硬件保障和制度保障“双轮同转”,规范“走读式”谈话。二是以制度促管理。制定了《白银市纪委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了办案点的使用规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相关岗位工作职责,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审查安全。三是以制度促程序。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制度汇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白银市纪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程(试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确保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四个意识”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守住安全文明办案底线,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水平。坚持严查快结,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收到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分类督办、管理。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线索,会同纪检监察室进行专项督办。加强内部纪律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着力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起相互支持、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统计制度,认真做好数据的收集、录入、汇总、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统计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的首位意识,对各纪检监察室的办案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安全纪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质量零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