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景泰县扶贫领域相关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 日期:2018-04-06 06:30:21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3月29日向景泰县扶贫领域相关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了苏君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巡察组指出,景泰县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单位能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委的具体要求,扎实推动扶贫政策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县财政局的主要问题: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空缺岗位负责人补充不及时,干部兼职问题突出。财务管理不严格,费用报销审核不严,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付,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预算法执行不严格,追加拨款频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占比大。
县扶贫领域的主要问题: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力。个别乡村干部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享受低保金,有的村干部在惠农资金落实中优亲厚友、虚报套取,收取农户好处费,索取困难户救济款。个别村干部低价变卖扶贫项目配套设备。贫困户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弄虚作假、应付差事。易地搬迁户认定不精准,项目进展缓慢。有的乡镇村道路硬化、渠道衬砌、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资金把关不严,资金损失严重。
巡察组要求景泰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督促被巡察单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贯穿于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认识扶贫工作的严肃性,按照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各项规定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监督执纪的批示,坚决反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会议要求,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彻查严办,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已办案件要开展“回头看”,处理偏轻偏宽的,要“一案双查”,直至处理到位,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上,景泰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