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银市纪委关于2017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基层 腐败和开展“三纠三促”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 | 日期:2018-02-07 09:18:44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查处基层腐败、开展“三纠三促”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始终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明确的标准、严实有力的措施,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工作思路,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不断释放了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有力促进了全市作风建设持续好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起,处理17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13.8%、11.3%和38.3%。市纪委先后10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起115人。
1.从查处问题类型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三个方面。查处的93起问题中,排在前三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分别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8.7%、20.4%和13.9%,这三类问题仍然是纠正“四风”问题的重点。与2016年相比,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增长1起,其他问题增长3起,其余类型查处问题数均有所下降,但还需要继续关注并加大查处力度,防止反弹。
图1: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类型图
图2: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增减变化图
2.从违纪人员层级来看,主要集中在乡科级干部。处理的172人中,县级干部6人,占3.5%;科级干部79人,占45.9%;一般干部41人,占23.8%;村级干部46人,占26.8%。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来看,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违规比重较大。
图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人员占比图
3.从查处问题数量来看,全市查处问题整体力度较大,但处理人数、党政纪处分人数仍不平衡。各县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和处理人数情况分别为:会宁县查处20起,处理55人,党政纪处分9人;靖远县查处16起,处理33人,党政纪处分11人;景泰县查处17起,处理22人,党政纪处分12人;白银区查处16起,处理28人,党政纪处分4人;平川区查处18起,处理23人,党政纪处分12人;市本级查处6起,处理11人,党政纪处分4人。
4.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来看,查处的问题主要发生在2013年以后的五年中,其中,2013年发生26起,占28%;2014年发生10起,占10.8%;2015年发生15起,占16.1%;2016年发生24起,占25.8%;2017年发生18起,占19.4%。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可看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没有根除,侥幸心理、惯性思维依然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仍然突出,还需进一步加大查处震慑力度。
图4: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占比图
从总体情况来看,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各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得到基本解决。但从查处的问题可以看出,我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推动作风建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和定力;二是尽管不正之风已经总体得到有效遏制,但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仍然存在,顶风违纪行为仍未杜绝;三是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四风”问题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一些单位打“擦边球”规避监督、披着“隐身衣”逃避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7件,处理18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4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与2016年相比,查处问题总数持平,在处理人数、党政纪处分人数上有所提高,分别增长了11.5%和7.9%。
1.从违纪问题类型来看,扶贫领域和惠农领域违纪问题相对突出。在查处的97件问题中,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6件,占47.4%;惠农领域违纪问题27件,占27.8%;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和土地征收领域违纪问题各4件,分别占4%;其他违纪问题16件,占16.5%。
图5: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类型图
2.从违纪人员层级来看,违纪人员主体主要为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比重较大。在查处的183人中,科级干部32人,占处理人数的17.5%;村干部151人,占处理人数的82.5%。
图6:违纪人员占比图
3.从查处问题数量来看,县区之间还有差距,在查处力度上还不平衡。各县区查处情况分别为:靖远县查处问题28件,处理62人,党政纪处分50人;景泰县查处问题26件,处理32人,党政纪处分30人;会宁县查处问题18件,处理47人,党政纪处分46人;平川区查处问题16件,处理23人,党政纪处分23人;白银区查处问题9件,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15人。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查处的问题来看,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是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虚报退耕还林还草亩数、粮食直补面积、危旧房改造户数套取国家补助款;有的截留惠农补贴、农村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等资金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二是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正之风屡禁不绝。有的利用手中权力搞暗箱操作,为自己或亲友谋取利益;有的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在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三是强行摊派、乱收费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禁而不止。有的村干部在办理农户扶贫补助金等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手续费;有的以给群众办事为由,违背村民意愿乱搞摊派。
三、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情况
全市“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保证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始终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和有效举措,对不主动认领、不如实填报具体问题事项,建立工作台帐敷衍了事、虚以应付,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推进重点项目缓慢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追究责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98件,对154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从查处的问题可以看出,“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工作举措,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1.从干部思想认识来看,个别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传达学习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进不了状态,对存在的问题不能正视,认识不到自己所承担的责任。
2.从查找梳理问题来看,一些基层单位查找、梳理问题不结合工作实际,延用、套用,照搬照抄上级问题清单,未建立结合自身实际的具体问题台帐,整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
3.从查处通报力度来看,县区之间差距较大,查处力度上还不平衡。具体情况为:市本级查处23件,问责26人,通报问题10件;会宁县查处7件,问责9人,通报问题7个;靖远县查处13件,问责50人,通报问题13件;景泰县查处21件,问责7人,通报问题0件;白银区查处17件,问责8人,通报问题0件,平川区查处17件,问责54人,通报问题0件。
图7: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分布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八届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按照《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及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人和事。要把纠正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行为和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紧抓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努力营造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