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纪检监察网:景泰:“乡案县审”为基层案件质量问诊把脉
来源: | 日期:2019-07-24 0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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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乡镇移交的王某某案件,经我们初步审理,证据材料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请予以补充审查……”这是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的一个缩影。
据悉,景泰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制度,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要求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经乡镇审理小组审理后,先报县纪委监委联系该乡镇的常委(委员)、联系该乡镇审查调查工作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再移送案件审理室二次审理,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实现对乡镇自办案件“一案四审”,确保定性量纪的准确性和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在具体审理工作中,审理人员坚持做到“三个必看”,即:看移交审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受理要求;看事实是否清楚,来龙去脉是否存在疑点;看事实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之间是否能相互印证。对发现案件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向乡镇纪委提出具体意见,退回补充材料或补办手续。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法,退回重新审查、审理,坚决杜绝“事实不清定性、个人好恶量纪”等现象发生。
同时,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更换快、工作时间短、接触案件少等原因造成的定性量纪不准确问题,县纪委监委定期抽调乡镇纪检监察专干到案件审理室进行跟班培训或以案代训,全面提升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结。
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共审核乡镇纪委自办案件25件,实现案件质量“零申诉”。(供稿 王建国 编辑 黄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