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通报。
1.四房吴镇教育管理中心白条抵库问题。2005年至2010年,四房吴镇教育管理中心使用白条支出现金40575.3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垫付书籍费等,没有及时入账记账,造成账款不符的问题。时任教育管理中心主任郭维笃对账务及财务人员疏于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出纳康永泰履职尽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四房吴镇教育管理中心在主要领导和出纳变动时,将白条及不规范的账务进行移交,历任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刘子平、王小兵,出纳曹志勇、任昌东均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对郭维笃、刘子平、王小兵、康永泰、曹志勇、任昌东6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
2.翟家所镇卫生院急救车超标准收费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底,翟家所镇卫生院未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急救车收费规定,存在急救车超标准收费8014元问题,时任院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时任翟家所镇卫生院院长陈统业已去世,且翟家所镇卫生院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整改,县纪委对时任分管财务副院长张世龙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超标准收取费用逐一退还群众。
3.县残联康复中心医师李志伟对残疾人等级评定不准问题。2011年6月,县残联按照市残联的要求到各乡镇开展集中办证,在为新添堡回族乡芦岔村崔某某评定残疾等级的过程中,崔某某故意假装失语不配合医师评定,导致县残联康复中心医师李志伟对崔某某残疾等级评定不准,致使崔某某违规领取残疾人各项补助资金6960元。县纪委对李志伟诫勉谈话,违规领取补助资金予以收缴。
4.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孙凌之与他人扭打并致人受伤问题。2020年4月20日,孙凌之与该院总护士长李某二人因该院护士万某某岗位调整意见不一致而引发口角,并发生撕扯和扭打行为,致使李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孙凌之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严,与他人发生扭打并致人受伤,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
5.原会宁县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王瑞祥违规兼职问题。2008年7月,王瑞祥为协调解决会宁县田地源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为王瑞祥弟弟)申请贷款,将该公司法人变更为自己,2011年10月该公司被注销。2010年4月,王瑞祥应董某之请挂名为会宁县谷皇商贸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会宁县晓阳草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监事。王瑞祥身为国家公务员、中共党员,担任会宁县田地源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会宁县谷黄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违规兼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25日,县纪委给予王瑞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