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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宣传教育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三)信访室(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加挂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等。
(六)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批准或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二、直属事业单位
县纪委监委电子政务监察中心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评价中心:负责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提供保障。
三、派驻(出)机构
(一)综合派驻机构
1.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3.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4.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5.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6.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7.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8.会宁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二)派出机构
中共会宁县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