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来源: | 日期:2017-06-28 10:55:3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十巡察组于6月28日至7月17日对会宁县政协办公室、会宁县委宣传部、会师旧址管委会、会宁县人社局、太平店镇、土门岘乡,靖远县委宣传部、靖远县委政法委、靖远县法院、靖远县财政局、东湾镇、石门乡,景泰县委政法委、景泰县人社局、正路镇,白银区执法局、白银区教育局、王岘镇,平川区委组织部、平川区水务局、红会路街道,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等27个单位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并对市教育局、市经合局、市统计局等3个单位开展“回头看”。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存在态度生硬、与民争利,损公肥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对已巡察过的单位进行“回头看”重点内容:1、制度是否修订完善;2、制度是否执行到位;3、移交整改的问题是否彻底整改;4、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管用;5、整改程序是否规范;6、整改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7、巡察后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认真执行财经纪律;8、巡察后执行行政处罚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自由裁量权及“三重一大”事项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
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为了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巡察组设立了专门的邮政信箱和联系电话,并从6月28日至7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保持畅通。对直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群众,巡察组将在巡察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只受理以上6个方面的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受理。
举报电话:
第一巡察组:18089420942(会宁县政协办公室、人社局、太平店镇)
第二巡察组:18089420984(会宁县委宣传部、会师旧址管委会、土门岘乡)
第三巡察组:18089420943(靖远县委宣传部、财政局、东湾镇)
第四巡察组:18089420940(靖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石门乡)
第五巡察组:18089420059(景泰县委政法委、人社局、正路镇)
第六巡察组:18089421381(白银区执法局、教育局、王岘镇)
第七巡察组:18089421007(平川区委组织部、水务局、红会路街道)
第八巡察组:18089420019(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教育局)
第九巡察组:18089420419(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合局)
第十巡察组:18089420215(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特此公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