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案】考察不是“隐身衣 ”触碰“红线”悔莫及
来源: | 日期:2017-02-15 17:03:00
考察不是“隐身衣” 触碰“红线”悔莫及
2016年10月,嘉峪关市纪委在纪律审查中发现,镜铁区文殊镇团结村部分村集体收入去向不明。
经查,2012年5月,联通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在文殊镇团结村架设3座通讯塔,并支付给团结村村委会铁塔建设占地费3.6万元。团结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立中等人集体商议,将其中1.5万元不入村委会财务账,由村委会会计王建有私下保管。2012年底,兰新高铁工程在团结村施工期间,施工方中铁九局出资委托团结村委会疏通临时渠道、修复被毁道路,团结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立中等人集体商议,将3万元工程结余款不入村委会财务账,由村委会会计王建有私下保管。前后两次共计4.5万元资金未入财务账。
这些钱怎么花就成了王立中等人心头始终“惦记”的一件事。个别村组干部给王立中出了个“好主意”:村组干部待遇低,工作辛苦,不如外出考察一下农业产业化项目,“顺道”散散心,调动一下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2012年8月、2013年4月,团结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立中先后两次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商议,决定分两批组织村组干部赴兰州、平凉、宁夏中卫等地考察农业产业化项目。在考察过程中,王立中等人用公款在平凉崆峒山、宁夏沙坡头等景点旅游,景点门票等费用从未入账资金中列支。
今年1月,王立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委会会计王建有、村党总支书记周建兵被通报批评。镜铁区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文殊镇党委实施问责,责令镇党委做出深刻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认真整改。
【执纪者说】
按需求考察农业项目无可厚非,按规定使用村集体资金处理村级事务也是理所当然,但是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不入账,以考察为名借道旅游,则是党纪党规所坚决禁止的违纪行为。有权莫任性,有钱莫为私,再高明的“隐身衣”都遮不住违纪的事实。
(供稿 黄建基 编辑 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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