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不是违纪的理由
来源: | 日期:2016-03-16 08:05:00
2015年6月,成县纪委在核实城关镇的有关问题时,发现该西关村村干部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组织精干力量对这一问题缜密核查。
经查,西关村党支部书记王舟进、村委会主任宁小泉以及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李保平3人,从2013年至2014年,违规使用西关村集体资金,以“误工补助费”的名义,为自己发放津补贴3.05万元。2015年12月9日,成县纪委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当事人有思想情绪。他们认为除了村里正常事务外,镇里又安排了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经常加班,给自己适当发点误工补贴也算是一种补偿吧;退一步,既然发放误工补贴是错误的,只要把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主动退还,也就没有什么事了,为什么还要给处分呢?
工作人员解释说,村干部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使用西关村集体资金为自己发放补贴,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的纪律,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认真的说服教育面前,3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全额退赔违纪资金。
事后,3名当事人深有感触地说:“不论怎样,纪律是铁的,不能碰的坚决不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我们一定会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
【执纪者说】
农村“两委”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工作的确辛苦。工作辛苦就违纪,这种逻辑是极其错误的。之所以产生这种逻辑,是个别党员干部放松了党性修养,罔顾了党纪尊严,降低了对自身的要求,于是在平衡心理的驱使下,心安理得地把手伸向农村集体资金。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农村“两委”干部是违纪行为的高发人群,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对违纪干部进行处理,本身就是一种保护。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管”中体现“厚爱”。
(成县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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