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程: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来源: | 日期:2016-02-23 14:33:16
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中共白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鹏程
“严细深实”和共产党人秉持的“认真”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之一。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始终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为各级树立了标杆,作出了示范。作为纪检干部,必须自觉主却地向中央、中央纪委看齐,不断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标准要严。“严”就是确立和坚持高的标准,如果标准可以随时升降,甚至完全放弃,严就无从谈起。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的标准确立起来、严格执行,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严是形势所迫。长期以来,由于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发生。由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正常开展,导致同志之间关系庸俗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漠。由于纪律要求执行不严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明令禁止的事一再发生,滋养了一系列不良风气。因此,管党治党的方方面面都必须“严”起来,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推动形成严的习惯、严的氛围,让党员干部的行为回归纪律和规矩的轨道。严是较真叫板。放弃原则、不尽责任是导致纪律关口被突破,发生违纪问题的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从“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等六个方面全面阐释了“严”的丰富内涵。工作中落实“严”的要求,关键就是要较真叫板,坚持规矩面前没有人情,原则面前没有例外。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要忠于职守、把好关口。上级对下级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人对事要一“严”到底。下级对上级同样要严格监督、严格制约,不能为了迎合上级而放弃原则,将领导意志凌驾于纪律要求之上。严是治病救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的手段必须用起来,才能达到治的目的。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是耳提面命的训诫,或者是声色俱厉的敲打,甚至是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才能防止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此,“严是爱,宽是害”,只有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从小处严管深究,才是对干部最大的关爱。
工作要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着眼于细微处,从看得见、可操作、起作用的点点滴滴做起,落小落细,才能避免陷入形式主义的误区。细是切入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从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细微处入手,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到整治一张贺卡、一盒月饼背后的奢靡之风,解决了一些多年想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着眼于细微处,是打开工作局面的一种重要方式。工作越细,切入点就会越准,入手即可起到作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更加具体,工作中要对照“六大纪律”要求,用“放大镜”看待小事,用“显微镜”关注细节,把情况分析清楚,从细微处准确入手,才能积小胜为大胜,逐步推动问题解决。细是发力点。党风廉政建设如果只采取开会、发文件的方式,一般性地管一管、问一问,只会让党员干部感觉到似乎与自己有关系,又似乎与自己没关系,模棱两可,不痛不痒,起不到点要穴、戳麻骨的作用。反之,如果是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必然能够引起当事人的警觉。因此,工作措施越细,发力才能越准,瞄准七寸,打中要害,以小问题的解决带动大问题的突破。细是落脚点。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不断织细织密制度的笼子,从细微处堵住权力腐败的漏洞,用细化的纪律和规矩逐步占领模糊地带,让纪律界限清清楚楚,渗透到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引导党员干部从细小处规范自己的行为,慎独慎微,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
程度要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根据中央、中央纪委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在不断深化上做文章,不断提升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深是克服表面化。从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违纪者总是试图从表面伪装出“正常”的假象,隐瞒自己的违纪行为。如果只看表象,不做深入的查究,就容易被迷惑。尤其是一些违纪者在同一个岗位呆的时间久了,业务上很“精”,表面正常的工作,可能背后名堂很多。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绝不能只看表面、做表面文章,要有火眼金睛和怀疑精神,通过深入挖掘推敲,才能由表及里,吃透情况,触及实质性、深层次的问题。深是把握规律性。中央纪委“五条工作体会”,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科学总结,是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凝练,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提升工作的“深”度,就要在理解把握、实践运用“五条工作体会”上下功夫,转变理念思路,紧跟中央步伐,回归党章,严明党纪,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合规律、上水平。深是保持持久性。王岐山同志一再强调,反腐要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力度和节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中不能花样不断翻新,思路不断更改。要坚持不见成效不撒手、不达目的不罢休,抓住要害,持续用劲,不断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纪律约束、查纠“四风”和腐败问题上下功夫,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打消一些人认为反腐会“缓手转向”的侥幸心理。
措施要实。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务实,不能务虚,只有出实招、动真格,才能见实效。实是反对虚套。形式主义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也有一定表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简单套用上级文件、照搬照抄上级做法,相关要求停留在口头上、字面上,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或者是花拳绣腿、华而不实的方法用了不少,但不能触及实质和要害。这样做,其目的是为了装点门面,应付上级检查,其结果不仅不能引起党员干部的警觉,甚至会纵容一些违纪者。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功夫放在具体落实上,把精力放在查处违纪问题上,以实实在在的措施,促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是问题导向。不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容易搞成空对空,走向形式主义。绝对不存在问题的单位是没有的,只是问题大小不同,性质不同而已。忽视问题是最大的问题。要结合单位实际,对照相关纪律要求,认真分析在“两个责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回避问题,不隐藏矛盾,立足问题定方法、用措施,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实是动真碰硬。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查处腐败分子的级别和数量都是空前的。实践证明,查处不查处,效果完全不一样。不采取动真碰硬的措施,不可能真正形成震慑。这就要求工作中必须动真碰硬。要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抹开情面、硬起手腕追责问责,不留怜悯之心,不搞下不为例。通过查处问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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