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
来源: | 日期:2015-01-13 04:50:15
白银市自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以下简称廉政考试)制度以来,有效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了廉洁从政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
一、开展廉政考试的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全市约有2.4万名拟任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参加了廉政考试,及格率占参加考试总人数的94.3%,因考试成绩不满60分取消考察和暂缓任用的205人(其中:拟任县处级干部37人,拟任乡科级干部168人)。
二、对考试不及格的统计分析
全市廉政考试不及格情况统计分析表
单 位 | 项 目 | 总 人 数 | 不及格 | 原因分析 | ||||||||
人数 | % | 年龄偏大 | 学历偏低 | 思想不重视 | 态度不端正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
会 宁 县 | 笔试 | 4305 | 271 | 6.30 | 129 | 47.60 | 114 | 42.07 | 12 | 4.43 | 16 | 5.90 |
机试 | 253 | 1 | 0.40 | 0 | 0.00 | 0 | 0.00 | 1 | 100.0 | 0 | 0.00 | |
靖 远 县 | 笔试 | 2595 | 35 | 1.35 | 27 | 77.14 | 6 | 17.14 | 0 | 0.00 | 2 | 5.71 |
机试 | 144 | 7 | 4.86 | 3 | 42.86 | 2 | 28.57 | 1 | 14.29 | 1 | 14.29 | |
景 泰 县 | 笔试 | 2572 | 180 | 7.00 | 128 | 71.11 | 42 | 23.33 | 4 | 2.22 | 6 | 3.33 |
机试 | 134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白 银 区 | 笔试 | 2978 | 102 | 3.43 | 66 | 64.71 | 31 | 30.39 | 4 | 3.92 | 1 | 0.98 |
机试 | 132 | 19 | 14.39 | 9 | 47.37 | 7 | 36.84 | 1 | 5.26 | 2 | 10.53 | |
平 川 区 | 笔试 | 2648 | 209 | 7.89 | 148 | 70.81 | 32 | 15.31 | 5 | 2.39 | 24 | 11.48 |
机试 | 63 | 8 | 12.70 | 3 | 37.50 | 3 | 37.50 | 1 | 12.50 | 1 | 12.50 | |
市 直 部 门 | 笔试 | 6858 | 548 | 7.99 | 302 | 55.11 | 206 | 37.59 | 26 | 4.74 | 14 | 2.55 |
机试 | 674 | 53 | 7.86 | 16 | 30.19 | 19 | 35.85 | 12 | 22.64 | 6 | 11.32 | |
合 计 | 笔试 | 21956 | 1345 | 6.13 | 800 | 59.48 | 431 | 32.04 | 51 | 3.79 | 63 | 4.68 |
机试 | 1473 | 88 | 6.29 | 31 | 35.23 | 31 | 35.23 | 16 | 18.18 | 10 | 11.36 | |
平均 |
| 1433 | 6.21 | 831 | 47.35 | 462 | 33.65 | 67 | 11 | 73 | 8 |
通过对廉政考试不及格人员调查了解和个别访谈,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年龄偏大,认为廉政知识已没用,不愿学。主要表现在部分年龄偏大的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从参加考试人员不及格的比例分析看,年龄偏大的约占47.35%。这些人认为自己的年龄大了、工作的时间长了、接受的教育多了、快要退休了,也不会犯什么大的错误,学习廉政法规知识也没有什么太大用处,平时在工作中重业务工作轻廉政法规知识学习,讲起业务工作头头是道、经验丰富,说起廉政法规知识一知半解、边学边卖;有的甚至对电脑最基本的操作方法都不会,有的还眼睛花,在笔试面前很吃力,在机试面前很费劲,影响了考试成绩。二是职务偏低,认为腐败离自己挺远,不去学。主要表现在部分年轻党员干部身上。从参加考试人员不及格的比例分析看,这部分人约占33.65%。他们认为腐败离自己挺远,自己一无人权,无法搞“权钱交易”,二无财权,没有什么利益可贪,三无事权,不能捞到什么好处等。致使表面上跟着学一学,口头上跟着喊一喊,形式上跟着走一走,学习时跟着座一座,存在着一种为应付考试而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低标准学习现象。三是学历偏低,认为学习廉规太枯燥,不爱学。主要表现在部分初始学历偏低的党员干部身上。从参加考试人员不及格的比例分析看,这部分人约占11%。这部分人大多数初始学历都比较低,有的是打字员转干的,有的是司机转干的,有的是勤杂工转干的,这些人本身学识底子就比较薄弱,加上平时又不注重学习,考试时以各种理由给自己找借口,认为自己翻开书就会、合上书就忘、记不住,根本就不学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时到处找人托关系说情,等等。四是岗位偏重,认为廉考作用并不大,不想学。主要表现在个别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身上。从参加考试人员不及格的比例分析看,这部分人约占8%。认为廉政考试对廉洁履职的作用并不大,态度上不热心,行动上不积极,工作上不配合,牢骚话、怪话、不负责任的话到处说。有的还认为廉考是走形式,不会通不过,有的甚至认为通过与否都不会影响自己的任用,存在侥幸心理。也有个别干部称工作十分繁忙,没时间复习,或者因疏忽大意等其他原因造成了考试不及格等。
三、进一步做好廉政考试的建议
预防腐败,廉政勤政,学习教育是基础,领导干部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法规知识学习与考试,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那么,抓什么,怎么抓,才能抓出成效,就成了当前必须解决的主要课题。笔者认为:
(一)提高认识,激发热情,真正取得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成效。学廉、执廉、守廉,是领导干部应有的素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要鼓足干部学习的实劲,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打铁必先自身硬。”作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政治坚定、科学决策、狠抓落实、廉洁自律等素质,其中廉政勤政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大,面临的诱惑就越多;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遭遇被腐蚀的风险就越大,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就越大。纵观历史,但凡因腐败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几乎每个人都从灵魂深处发出了忽视对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学习的忏悔。从实际情况看,部分领导干部把学习当作软任务,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每逢组织上安排的学习教育,总是借故工作忙,很少甚至没有参加,因而导致廉洁从政意识弱化,稀里糊涂步入歧途。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得出共识,廉政学习教育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任前廉政考试就像无影的向导,指引领导干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二要鼓足干部学习的韧劲,变“空泛学”为“精细学”。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方针,领导干部必须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更要精读细学,全面掌握廉洁从政必须具备的、必须应用的、必须履行的和必须遵守的廉政法规知识。另外,廉政考试前,参加考试的人员并不知道要考什么内容,这就迫使应试者要全面系统的学,扎扎实实的学,认认真真的学。如果空泛学,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一知半解,只能是一误工作,二害自己。实践证明,任前廉政考试就象无声的命令,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全面系统、认真扎实地搞好廉政法规知识的学习。三要鼓足干部学习的钻劲,变“无时学”为“挤时学”。学习是一个人终身任务。只有把学习作为人生工作、生活、自律的需要,就一定能够挤出时间,搞好学习。世界上任何一种学习方式都没有自学方式成本低、效率高。实行廉政考试制度,客观上起到了迫使领导干部必须合理解决好工学矛盾,在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业余时间抓学习。所以说,任前廉政考试就像无形的助推器,推动领导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讲学习,强素质,严自律,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二)科学谋划,合理设置,真正实现学有所长、考有所别的目标。考试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督促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自如运用,推动工作和自身廉洁自律。一要注重考前学习,借机加速充电。作为组织上,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精心组织,采取动员、培训、辅导、讨论、自学等方法,有效抓好考前的学习。对考试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参考人员要看熟、学懂、融会贯通,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对当前易发多发违纪违法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专题辅导,座谈讨论。对上级所作的指令性规定,要熟记能背。对一般性常识,要知道出处和大概内容。对不同人员,要按照任职后工作职责的变化,尽可能的设置一些结合工作实际,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的试题,并划出范围,指导他们认真复习。对一见就懂的概念性知识,鼓励大家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总之,通过学习培训,真正使大家能够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并知道如何执行和遵守。二要讲求考题内容,规范考试形式。考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中央和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处分方面的条规,党内监督方面的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行政纪律与纪律处分、责任追究方面的规定,政府颁布的行政程序方面的规定,具体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日常往来的规章制度,等等。对一般常识性的内容,可拟成判断题。对比较单一、便于掌握执行遵守的内容,可拟成单选题。对易发多发违纪违法的问题和具体业务工作中如何预防腐败的内容,可拟成多选题。三要全面实行机试,统一评判标准。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应全面采取机试方式,其优点表现在:一是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考出了真实水平;三是节约了考试成本;四是简化了考试程序;五是彰显了公平公正;六是激发了学廉热情。
(三)加强领导,深入研究,真正靠实考则必严、考而有果的措施。廉政考试作为新生事物,其作用已经显现,广大领导干部高度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赞,既然确定抓,就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严密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分工专人负责,常议常抓。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廉政建设总体规划,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大事,有计划的抓好落实。要特别重视抓好学习这个环节,合理安排,保证大家有足够的学习时间。教育参考人员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处理好集体学与自我学的关系,以我为主的抓好学习。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夹带资料、利用手机上网查阅答案和交头接耳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公布成绩。二要落实结果运用,严格择优任用。严格廉政考试结果运用,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不讲情面,不搞下不为例。党委(党组)用“德、能、勤、绩、廉”标准任用领导干部,廉政考试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纪检监察机关对每位考生的成绩和平时表现,拿出明确的书面意见,供党委研究参考。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同一岗位两个以上竞争者,其它条件相同,分数高的优先。考试成绩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参考条件。三要积极研究探索,不断总结提高。鉴于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仍处在推广阶段,有大量问题需要不断研究探索解决。如学习内容多、范围广,怎么学,学什么,才算学到位;领导干部身兼多职,工学矛盾突出,怎么抓,抓什么,才算合情合理;考试种类多,各有所长,考什么,怎么考,才算能考出实际效果;科技发达,监考难度大,监什么,怎么监,才算公平公正;考试定人选,成绩论成败,看什么,怎么看,才算能选准用准人。又如在学习培训阶段,能否扩大范围,怎么扩,扩多大;每年对在岗领导干部能否也进行一次此方式的考试,促进学习;还有一些问题带有不可预测性,等等。这些已暴露或未暴露的问题,都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不断探索,拿出好的解决办法。以此为动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健康开展。
(编辑 冯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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