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 严格按照《规则》履行好从严治党的职责
来源: | 日期:2017-06-20 08:31:37
2017年1月8日,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队伍建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提出了严格的纪律约束,学习领会好、贯彻执行好《规则》,十分关键、意义重大。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把学习贯彻《规则》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实践中。
深入学习《规则》,增强从严治党的自觉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则》,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核心要义,掌握基本要领,指导工作实践,主动履行好监督执纪的职责。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制定《规则》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的积极行动,纪检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干部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也绝非净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利于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利于纪检机关准确履行职责,有利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二是政治站位要提升。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督执纪是政治性的工作,稍有偏差,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和不良影响。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讲政治顾大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确把握政策,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依纪依规履行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服务。三是担当精神要强化。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措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治标走向治本,对纪检工作和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纠正“松一松、歇一歇”的错误思想倾向,解决好纪检干部队伍中“不愿干、不会干、不敢监督执纪”的问题,引导教育纪检干部珍惜当前的工作大环境和难得机遇,坚定方向,保持定力,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事业心、责任感、自觉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尽力尽责。
严格执行《规则》,规范监督执纪行为。《规则》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是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的方向、标准和尺度,对正确行使好权力、履行好职责极为重要。首先要自觉接受监督。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别人首先要用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纪检干部从严管好自己,才能挺直监督执纪问责的腰杆,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要强化自我监督,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善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主动请示汇报,重要事项按照规定集体研究决定。其次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纪检干部要严格遵守纪律的刚性约束,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从细节小节抓起,带头做遵规守矩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执行规定制度的模范。坚决防止“灯下黑”“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以纪检干部中违规违纪的反面典型为镜鉴,汲取教训,自省自警自律。另外要主动落实《规则》。《规则》提出了监督执纪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领导体制,明确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的要求和规定,把重要环节和风险点有效管控,为监督执纪提供了重要保障。作为纪检干部,要把《规则》学深悟透,把规定牢记在胸,严格执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的具体规定,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具体制度,把管理监督落细落小,把《规则》执行到位,经受住方方面面的监督和检验。
正确运用《规则》,着力落实重点任务。执行运用好《规则》,要和落实重点工作相结合。一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把握工作大局、工作方向、工作着力点,突出监督执纪审查的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在执行《规则》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二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提升执行《规则》的能力和水平,把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等政策贯穿全过程,实现政治、法纪、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通过学习《规则》、执行《规则》,体现和坚持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纪律建设、队伍建设,抓好惩治腐败、巡察、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