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日期:2014-06-15 17:46:54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是党委,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属于纪委牵头的工作,责无旁贷,属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决不越俎代庖,做到协助而不干预、牵头而不包办、监督而不替代。同时,要搞好工作衔接,把握节奏和时机,防止出现监督的真空和断层。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力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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