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妇联:“四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 日期:2019-01-28 06:50:12
2018年以来,会宁县妇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强化领导、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强化教育等四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班子成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用正确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相继修定完善了《县妇联机关学习制度》《工作纪律制度》《财产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同时,根据县纪委相关要求,实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工作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
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工作,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主题、把握标准、坚持方向,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坦诚相见、真情沟通,增进团结,凝聚合力。
强化干部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将反腐倡廉知识学习纳入单位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六项规定”和县委总体要求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廉政教育知识,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供稿 杜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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