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滩镇:初心不可忘,一心向着党
来源: | 日期:2016-10-28 08:31:21
初心不可忘,一心向着党
——会宁县草滩镇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十八大以来,会宁县草滩镇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政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加强领导,科学配置组织机构
2012年底,根据会宁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服务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草滩乡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重新选举产生了由5名委员构成的乡纪委,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调剂配备了1名兼职干事。明确了工作职责,突出了工作重点,完善了工作机制,强化了自身建设。
2013年3月,成立了草滩乡监察室,核增1名副科级职数,配备了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
2014年年初,按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属和乡镇纪检监察专干准入条件,选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奋敬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心系群众的1名公务员担任纪检监察专干。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专干不再兼任其他职务或承担其他工作,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主业主责。
2016年6月,中共草滩乡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委员5名,全部为新当选委员,无上届纪委委员;平均年龄35周岁,其中35周岁以下的4名,占80%;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1名为研究生学历;妇女1名,占20%。中共草滩乡十二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1名纪委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做了分工,确定1名纪委委员兼任纪检监察专干。此次换届,党委副书记不再兼任纪委书记,班子呈现低龄化、高学历特点。
2016年9月,改乡建镇,在原乡纪委基础上成立镇纪委。
在全镇7个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镇中学和镇中心小学设立了校务监督委员会,在镇卫生院设立了医务监督委员会。村(校、医)务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和委员共3人组成。村(校、医)务监督委员会在镇纪委的指导下,依纪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村(校、医)务监督,不直接参与村(校、医)务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校、医)务的日常工作。并在各单位为监委会调剂配备1间办公室,3套办工桌椅,1台办公电脑,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个档案柜。
注重预防,深耕细锄廉政土壤
自2013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打好“预防针”,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做廉政报告或专题党课3次;开展12次廉政宣传,覆盖了全镇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向县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90条。新一届纪委高度重视廉政宣教工作,今年第三季度向县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39条,其中县纪委采纳7条、市纪委采纳4条,中国网、搜狐等其他网站转发6条;在中国甘肃网发表纪检监察信息2条;在甘肃日报、中国甘肃网等媒体发表理论文章3篇,并被人民网、光明网、甘肃廉政网、白银廉政网、会宁纪检监察网及搜狐等网站转载。
挺纪在前,探索运用“四种形态”
草滩镇纪委坚持纪法分开,挺纪在前,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级分类约谈。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认真落实县委《关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细化绘制“四种形态”流程图,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扼杀在萌芽状态,筑牢第一道监督防线、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镇级层面共约谈60人次,其中工作约谈51人,提醒谈话3人,告诫约谈4人,诫勉谈话2人;协助上级办理案件3起,自办案件1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含依法免除职务2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
聚焦主业,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明确职责担当,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了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了腐败增量。2013年、2014年分别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1起,免职处理2人;2015年协助上级办理案件1起,自办案件1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2016年以来,镇纪委协助上级办理案件3起,自办案件1起,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含依法免除职务2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依法免除职务3人。
十八大以来,草滩镇坚持频道不调、频率不降、节奏不变、力度不松、决心不减,彰显了坚定不移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的担当和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用实际行动坚守着初心,用实际效果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供稿:邓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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