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乡纪委:“五个监督”推动村务公开
来源: | 日期:2016-03-15 08: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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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庄乡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了《新庄乡村务公开实施管理办法》。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五个监督”,确保了制度落到实处,推进基层权力阳光运行,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在公开形式上监督。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村务公开栏,全乡8个行政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还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评议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对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
在公开内容上监督。明确规定对村“三委”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村“三委”民主评议及述职述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村里的粮食直补、新农合、新农保、退耕还林、一事一议、农村低保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全部进行公开。
在公开时限上监督。按照公开内容的性质,把公开的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公开时限。对于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长期性的内容,采取制度上墙的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利用公开栏进行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的工作,采取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即时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监督。对于一般性的公开内容,由村“三委”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报乡纪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先进行预公开或公示,在征求意见后,再将最后结果按照一般性的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在公开结果上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各村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对村务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而造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乡纪委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供稿 李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