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坚持“四访”工作法让上访变下访 信访变信任
来源: | 日期:2023-10-24 08:17:24
“不着急,您慢慢反映,慢慢说,我们这趟来就是来帮您解决问题的。”这是靖远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在大芦镇常塬村接访群众时的镜头。
连日来,靖远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下沉基层化解信访积案,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全力化解基层矛盾,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为深入践行“浦江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重复举报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靖远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下访接访活动计划》,完善了《靖远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轮流接访制度》,通过公开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四访”工作法,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沉接访,着力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和化解社会矛盾,让群众从信访到信任。
公开接访。在下访接访前,提前发布公告,明确接访时间、地点、接访人姓名及职务等,将接访领导置于群众和舆论监督之下,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同时引导群众就地反映问题,避免盲目上访,减少越级上访问题。
带案下访。重点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突出和实名举报反馈不满意的信访件进行筛选,作为下访走访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大了信访督办力度,做好重点人员稳控,维护信访形势稳定。
重点约访。对长期上访人员,由包案领导牵头主动与信访人约定时间和地点,与他们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掌握信访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诉求,引导帮助信访人依规依纪依法解决合理诉求。
联合接访。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合接访机制,夯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节省信访化解资源,避免群众“白跑一趟”,推动信访问题精准、高效解决。
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共开展下访接访活动6场次,接访群众21人次,受理信访问题26个,现场协调处理17个,其他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